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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对于惠州市惠城区金銮娱乐会所的处罚公告。根据处罚公告,该娱乐会所未经许可违法从事酒类食品经营,被罚没款 52130 元。
根据处罚公告,早在今年 6 月 13 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会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对惠州市惠城区金銮娱乐会所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惠州金銮娱乐会所销售包括百威啤酒 " 和 " 特醇嘉士伯啤酒 " 在内的酒类。检查过程中当事人出示了《营业执照》,但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现场检查当事人经营食品的事实及相关单据,涉嫌未经许可违法从事酒类食品经营,因此,市食药监局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决定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经立案查明,上述娱乐会所销售 " 百威啤酒 " 和 " 特醇嘉士伯啤酒 " 违法所得合计 2130 元,涉案货值 8580 元。
处罚公告称,当事人未经许可违法从事食品经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最终,该局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责令该娱乐会所改正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 百威啤酒 "8 箱," 特醇嘉士伯啤酒 "12 箱,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130 元,并处人民币 50000 元的罚款,合计罚没款人民币 52130 元。
【记者】廖钰娴
【作者】 廖钰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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