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0351太原网

    生活
    兴趣
    便民
    其它
查看: 31|回复: 0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纵容下级法院院长李忠杰拒不支付执行款

[复制链接]

1766

主题

1769

帖子

634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346
发表于 2021-3-3 19: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纵容下级法院院长李忠杰拒不支付执行款

  山西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太生纵容下级法院院长李忠杰拒不支付执行款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纵容下级法院翼城县法院拒不支付执行款,对抗人民法院执行的山西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写个保全申请,翼城县人民法院周琴就为申请方出具4份以上裁定书,人民法院是山西省国资委开的还是山西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开的,简单的申请担保,就把执行款拒不支付,以各种理由扣在人民法院账户上拒不支付,导致民营企业天天上访举报  山西阳泉煤业集团对抗翼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款拒不支付请求督办

  举报:翼城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忠杰、执行局副局长王万荣 以及审判长周琴(王万荣自称副局长)请求相关部门立即督办执行款支付给中小企业。别给中小企业制造麻烦,最后导致民营企业倒闭,上访,举报。增加开支,火上浇油,最后让民营企业倒闭。

  2021年02月05日下午3点只收到翼城县人民法院汇来执行款91.9万元,余款147万元人民币请求相关部门立即支付。再拒不支付拖延时间,出了人命翼城县人民法院要承担全部责任,翼城县县委,县政法委、县政府要承担次要责任。

  请求相关部门立即督办执行款支付给中小企业。别给中小企业制造麻烦,最后导致民营企业倒闭,上访,举报。增加开支,火上浇油,最后让民营企业倒闭。

  山西阳泉煤业集团对抗翼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款拒不支付请求督办

  举报:翼城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忠杰、执行局副局长王万荣 以及审判长周琴(王万荣自称副局长)

  实名举报信

  实名举报信:翼城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忠杰、执行局副局长王万荣 以及审判长周琴(王万荣自称副局长)

  尊敬的中央政法委,国家信访局,山西省委,山西省政法委和山西高院以及临汾市相关部门的领导:

  我公司多次致信你们,举报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拖欠我公司工程款,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长达八年拒不支付,而翼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又久拖不执,立案三月并没有给被执行企业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给企业法人代表上失信黑名单,也没有查封涉案企业所有的对公账户,是典型的保护地方国有企业,典型的地方主义保护伞,坑害外省陕西民营中小企业。拒不履行判决款的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拖欠我公司的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长达8年之久。在你们多次督办,发文向阳泉煤业集团督办督促,向临汾市中级法院人民法院,翼城县法院等相关部门的督办督促下,翼城县人民法院终于将阳泉煤业集团拖欠我公司的本案涉及帐款本金和利息239万元扣划到翼城县人民法院帐户内,翼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021年2月1日通知我公司立即派人来翼城办理转款手读。我公司按照翼城县法院执行局的要求,携带公章,冒着疫情风险,连夜赶路,于2021年2月1日一大早赶到翼城县法院执行局办理相关手续。执行局承办人王局长提出让我们自己算好利息,核对后再办理手续。当我公司工作人员将我公司算好的利息交给王局长,王万荣副局长说,算的不对,并开始拖延时间,不给办理转款手续。我公司董事长高海军通过电话告诉现场工作人员和王万荣副局长,以翼城县法院执行局计算的利息为准。而王万荣副局长竟然说,我们法院不算,你们自己算去。举报人算好的利息不采纳,最后举报人同意以法院算好的利息为准,王万荣副局长又说不行!这不是在故意刁难我们吗?!经过几小时的僵持,王万荣副局长说他请示一下领导,因此案有领导干预,必须请示,领导的权威、官威,比王副局长的权威都要大很多,最后答应可以按翼城县法院执行局计算的利息为准。刚说准备办理转款手续,让填表,王局长又提出,阳泉煤业集团公司又有一个起诉我公司的案件147万元的案件,但是翼城县人民法院依然给违法立案,“一事不再理”原则中的“一事”应为相同当事人、同一案件事实、同一诉讼标的。同一案件事实,指当事人起诉所涉案件事实关系在前诉与后诉一致;同一诉讼标的则指原告前后两次起诉基于一致的请求权基础。由此,相同当事人、同一案件事实、同一标的,要求前后两诉所涉法律关系在主体、内容与客体上一致,而这三者的一致本质上要求前后两诉处理的法律关系一致。翼城县人民法院为地方国有企业提供非法保护,错误执法,违法执法,将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的诉讼重复立案,这在如今的习近平依法治国的法治社会和司法实践中也是非常错误的,且又利用手中的司法权利,搞混合执法,是翼城县人民法院在此案执行工作中有法不依,不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错误的将执行款扣押拖延支付,并严重侵犯了当事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亦属于典型的司法腐败和为当地国有企业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提供不正当的司法保护,给违法企业重复立案并保全,违法企业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申请诉前保全,此案属于典型的重复诉讼,此案147万的案件,必须推翻近5年的翼城县法院,临汾市中院,山西省高院关于我公司和阳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判决,共计十多份判决,典型的浪费司法资源,所以,翼城县人民法院要在这笔执行款中扣除147万元保全款。这不是翼城县法院又出一计刁难我公司吗?保护当地国有企业,上午和下午的时间为利息的事情刁难我公司,现在又提出保全的事情!保全是将我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冻结,而不是将我公司的钱扣划到法院帐户保全!翼城县法院与被执行人相互勾结,内外勾结,想方设法坑害民营企业,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胆大妄为,违法违纪,心黑手辣,置外省民营企业于死地!就是不给我公司办理转款手续,到下午6点钟的时候,王万荣副局长说他请示一下领导,你明天再来吧,一句话,一天时间就这样在翼城县人民法院白白浪费。其实在全国其他法院领款很简单,半个小时内就可以办完所有的填写领款收据以及收款账户事宜,非常简单的事情,就这样民营企业的时间在翼城县人民法院白白浪费。可是举报人企业以及法人和上百员工还在远方西安等着这笔救命款来发放所有人的工资以及回家路费,2021年2月2日下午3点,举报人又收到翼城县人民法院的(2020)晋1022民初1930号、之三、之四裁定书,其中落款时间是2021年1月29日,竟然写的是,阳煤集团东沟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申请变更诉前保全,改为将法院为举报人公司的执行款扣划到法院保管,这完全是翼城县人民法院为刁难我公司保护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的又一恶劣行为。翼城县法院是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开的吗?他想要变更就变更吗?翼城县法院完全是由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指挥,刚刚诉前保全,又马上变更为直接扣划执行款,翼城县人民法院完全是听从阳泉煤业集团的指挥和操控。按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变更保全立案后应该有15天的答辩举证期限,而翼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变更通知书以及变更申请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没有送达给举报人公司,就立即作出裁定并当下执行。负责此案审理的翼城县人民法院周琴审判长、院长李忠杰、执行局副局长王是阳煤集团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的典型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枉法,殉情枉法,举报人公司申请执行阳煤集团公司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三月有余,分文未执行到位,故意拖延时间,又说查封了煤,要评估,要缴费,要做笔录,要签字等等理由故意拖延时间,2021年1月29日刚执行到案款,周琴法官、审判长,翼城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忠杰,翼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局长等保护伞的帮助下,竟然在阳泉煤业集团翼城县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申请诉前保全的情况下直接变更为诉前扣划147万到翼城县人民法院账户上的案款保全。国家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诉前保全应提供担保】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东沟煤业公司并没有提供147万的担保,只是花了上千元买的保险担保。担保错误后保险公司又不赔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方可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法院会要求对方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财产,如果你公司想解除财产保全的措施,可以提供相应的担保。当然要是对方公司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对方公司应当赔偿你公司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九十六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并没有拿147万元担保,因239万元执行案款拖延三月之久拒不支付。咋会另外拿钱出来担保。诉前保全只能查封被告方的银行账号以及名下资产,并不能直接扣划,翼城县人民法院竟然是将翼城县人民法院扣划回来的执行案款不直接支付给举报人公司,而是直接将历年所有翼城县人民法院涉及的全部案件的执行款和其他款项的全部利息,所有涉案人的案款存放于翼城法院账户,每年所产生的利息归翼城县人民法院领导贪污,还是归国家财政所有,上交国家财政,请求纪委、监察委等部门立即查处,另外请求立即更换此法官审判长周琴,并调查院长李忠杰、执行局副局长王王荣,将翼城县人民法院审理阳煤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的案件全部移送陕西西安市举报人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举报人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阳煤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的保护伞周琴给驳回。尊敬的领导,临汾市中级法院,翼城县法院,对你们上级领导的督办督促置若罔闻,阳奉阴违,欺骗上级,欺骗党中央,欺骗国务院,欺骗国家信访局,欺骗山西省委,其向上级和国家信访局的汇报回复都是骗人的假话。我和我企业全体员工为讨要阳泉煤业集团的欠款,艰难信访5年,至今一分钱也没有要到!中央纪委,监察委,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信访局和相关上级给阳泉煤业集团和临汾中院,翼城县法院的督办函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相反,却惹来了他们对抗上级,欺骗上级,并对我公司民营企业的打击报复。因我公司举报了阳煤集团欠款8年不还,临汾中院,翼城县法院执行不力,因中央政法委和国家信访局和上级机关督办他们,他们怀恨在心,打击报复,翼城县人民法院在这次执行我公司欠款,办理相关手续中就大肆刁难我公司!执行到法院帐户上的钱不给我们办理,设置种种人为障碍,导致白跑翼城县人民法院几十次,每次路费,人员工资吃住行几千元,经济损失超过几万元人民币。寄个快递20元的事情,非要派委托人去,导致举报人聘请的几位法律顾问辞职不干了,翼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和立案庭没事找事,不作为,胡作乱为,胡作为,违法违纪!设置人为障碍,胡编乱造各种理由拒不转款!阳泉煤业集团拖欠我公司也就是中小企业八年的工程帐款以及农民工的工资,至今一分不付,翼城县法院与违法企业相互勾结坑害外省民营企业!希望中央政法委,国家信访局和上级机关立即督办督促,查处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为我们民营公司讨要这笔血汗钱!我公司为讨要这笔欠款,成百次反映,成千次举报,光是反映路费,住宿费,汽车加油费,材料打印邮寄费及律师费用花费在几百万以上!而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这些钱都是我们企业的血汗钱和救命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351太原网X

0511.net镇江网 分享生活 温暖你我

0511.net镇江网|镇江大小事,尽在镇江网! 镇江网由镇江亿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建。镇江网汇集了镇江本地新闻信息,视频专题、国内外新闻、民生资讯、社会新闻、镇江论坛等。镇江网是镇江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门户网站,是镇江人浏览本地新闻的首选网站。...

点击查看详情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