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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混过关绝路一条,武汉火蝠公司罪责难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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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6 11:3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涉嫌网络诈骗的武汉火蝠公司,诈骗辽宁省阜新正大熏兔厂的稿件《网络诈骗套路深,武汉火蝠该休矣》在各网络媒体发表后,引起强烈反响,广大读者纷纷指责该公司的不法行径,先后有十几家网络媒体转载,点击量直线上升,总计达数十万人次。

  可是火蝠公司面对这些强势的社会舆论置若罔闻。记者以“火蝠网络诈骗”为关键词进行百度搜索,存在近百家受骗上当的厂家和个人电商,如出一辙地被火蝠公司的诈骗套路所骗。

  

  

  

  归而为一,火蝠公司不外乎都是釆取虚假承诺,骗取高额服务费。运营无作为,推脱责任的方法,使合作方蒙受巨大损失。

  还以辽宁省阜新正大熏兔厂为例:该厂目前正处于多年不遇的难关:生产出的几十万只熏兔及其它产品,保质期过半却大量积压库存销售不出去。原因在于该厂几个月前与网络运营商武汉火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进行网上销售,合作方承诺后失信,运营不作为,错失良机,从而造成产品积压,工厂停产,工人开不出工资。

  阜新正大熏兔厂成立于2001年,是传统肉制品加工企业,其重质量守信誉,多次荣获省,市,县优秀企业、龙头企业等称号,多次获省部级名优产品殊荣。

  2020年初,因新冠疫情所致,一些与其合作的商场、店铺闭店,产品销量骤减。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厂家于7月开始在淘宝网上注册企业店铺,实行线上销售,共计9个品类、13款礼品盒、24款袋装产品。

  十月初,厂商在抖音上看到“武汉火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强势广告,按网页链接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运营部经理李某某对其进行了“预估”:第一个月打基础,第二个月开始冲销量。并承诺:“第一个月最低能达到5000单的销售量”。

  

  火蝠公司宣称是淘宝代运营六星级服务商、天猫五星级运营服务商、阿里巴巴连续三年代运营服务第一,阿里巴巴优秀代运营淘拍档等,资料显示资质条件优越。

  

  

  

  在该公司“第一个月最低五千单销量”的郑重承诺下,熏兔厂家与该公司确立了合作关系,按要求提前预付一个季度的运营服务费30000元。付费后火蝠公司给厂家提供的电子版方案中却没有承诺数额等条款,厂商与火蝠顾问沟通,被告知这部分内容在运营方案中不作体现。之后厂商大力支持和配合火蝠公司的运营活动。按火蝠顾问的安排,开通了直通车,一个多月时间内连续四次充值续费1700元。在运营经理李某某的诱导下,购买了合作公司售价5899元的推广软件。邮寄样品又额外支付拍摄费用,加急费用等2450元。总共支付费用40049元。

  因火蝠公司的广告宣传和虚假承诺,给厂家虚构了一个非常可观的销售前景。在交纳高额服务费后厂家和火蝠确立合作关系,为配合其运营,也为了全力保障企业店铺信誉,保证所有订单在48小时内按时发货,在原库存基础上厂家又投资数十万元购置各款生鲜肉品,加大生产,保证货源。30多款线上产品全部都增加了库存量,而且个别品类库存数达到平时正常量的2—3倍。

  但经过一个多月运营,连同“双十一”期间,一共只实现订单27单!其中还包括厂家本地顾客订单17单,火蝠公司实际运营不足10单!与该公司承诺的5000单天壤之别!使厂家在承受了重大损失的同时,又付出了宝贵的时间成本!对火蝠公司的虚假承诺商业欺诈的行为厂家多次与之交涉,但该公司一再推脱,并咬定“预估”不是“保底”等字眼,而对其欺诈、误导行为,其董事长钟清雨助理声称:“已尽最大努力,只能退还已交付的运营费用30000元”,但对该公司给厂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拒绝进行相应赔偿。

  同时火蝠公司于11月13日延迟一个多月,给厂家出具了一份具体的预估方案。但该方案所体现数据与合作前该公司承诺的数据大相径庭!

  

  第一月最高8000元销售额,还不足百单的销量!而在原每月10000元运营费的基础上还要多支付近两千元推广费用。一个季度下来,总计要支付近40000元运营推广费,而实现销售收入还不足40000元,也就是说厂家连一分钱的成本都收不回来!更谈不上半分利润!

  这就是一个自称“淘宝代运营五星级服务商”的运营成果!为了一己私利如此坑害商家,坑害民营企业的行径令人发指!

  正大熏兔厂与火蝠公司的承诺合作,就好比实体买卖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因买方下了大额订单,卖方为按期交工,投资数十万去购置原材料组织生产。产品完工后由于买方毁约,造成卖方大批产品积压,资金断链,企业停产,工人放假。难道这种后果不是由买方一手造成的吗?

  同时因有销售返点的约定,卖方自签订合同后,就不能再与其他任何运营公司合作,导致产品积压,过期销毁,这个损失不也是买方直接造成的吗?

  所有恶果的产生根源,都是因为火蝠公司骗取高额服务费所实施的商业欺诈。无论于情、于理、于法,他们都必须得承担违约赔偿的责任!这也是良知商家的道义所在!

  记者受辽宁省阜蒙县正大熏兔厂的委托,要求火蝠公司就其商业欺诈行为向厂家公开道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我们奉劝火蝠公司:不能再蒙混过关了!要拿出诚意来,对正大熏兔厂的损失给予赔偿,对各网络媒体上发布索赔的企业和个人的涉案经济往来,一一给予恰当解决。我们借助媒体对火蝠公司的欺诈行径进行公开曝光,以警醒其他商家企业和个人,避免再次被火蝠的套路上当受骗。

  2020年12月22日

  (撰稿张铁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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