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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2 日下午 16 时 56 分, 家住湖北黄梅某小区的朱女士 经历了一件令她终生难忘的事情, 一辆自行车突然从天而降! 万幸的是,这辆自行车掉在了离她不到 1 米的地方 ,让她躲过了一劫。
7 月 12 日 17 时许,黄梅县公安局黄梅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黄梅镇某小区有人将一辆自行车从高空扔下,险些将人砸到。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与报警人了解到,报警人朱女士系该小区业主,今天下午在经过某楼栋 1 单元楼下时一辆自行车从天而降,距离她不到 1 米,差点将她砸到,受到严重惊吓。
民警深知高空抛物侦查难度极大,线索、证据转瞬即逝,遂立即联系物业管理人员一起对该楼栋 1 单元进行走访排查,同时技术人员对现场痕迹物证进行采集。当民警走访排查到 18 楼时发现,一辆之前停放在 18 楼过道的自行车不见了,并在 18 楼公共阳台护栏上发现有摩擦痕迹,结合现场情况,民警推断坠物很有可能是从 18 楼掉下去的,随即对该楼栋附近的各个监控进行查看,经过海量视频筛查民警发现一名身穿蓝色 T 恤的少年非常可疑:蓝衣少年于 16 时 28 分在 1 单元电梯 1 层进入,在 18 层离开电梯,之后却在 17 时 02 分在电梯 24 层进入,并在负一层离开。而通过一楼的户外监控显示,自行车从楼下坠落并险些将朱女士砸到的时间系 16 时 56 分,蓝衣少年的出入时间与案发时间吻合。
经讯问,蓝色 T 恤少年小浩主动承认了其于 7 月 12 日将自行车从 18 楼扔下的事实。经查小浩(男,9 岁),7 月 12 日 16 时许到小区找同学玩耍,后从同学家离开经过 18 楼的过道时被停放在过道的自行车给绊倒在地,一时气愤,在公共阳台护栏查看楼下未有人经过后,遂双手举起自行车从护栏扔下楼。当看到自行车落下险些将人砸到时,才心生后怕,从 18 楼消防通道往上走,走到 24 层楼坐电梯下楼至负一楼离开。
因小浩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民警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事后,民警责令其家属带领小浩到受害人家中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目前,小浩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已经到朱女士以及车主家里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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