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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郭德纲一直在给大家普及一个现代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但被当成段子传播了。
于谦的父亲欧阳青松、王老爷子、李秀珍等
从法律上来说,于谦的反驳才是奇怪的。
我姓于,我爸爸也得姓于!
这个其实是一个过去的概念,从公民姓名权的角度来说,于谦的父亲真的可以姓王、或者欧阳、李秀珍等。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法人的名称权是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 只是咱们习惯了自古以来留下的“子随父姓”、“子随母姓”等宗族传承观念,所以才会觉得这种段子是突兀,而且可笑的。
其实法律上来说,你和你媳妇姓什么,和孩子姓什么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你要是足够任性,真的可以跟邻居姓,或者自己想一个名字去登记,只要别太离谱就行。曾经就有一个父亲迷恋网络小说,女儿生下来之后想给她户口名字写成“慕容飞燕”,结果被民警拒绝了,因为这位父亲不像是能正常表达意愿的人类,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在李小璐给女儿改名这个问题上,她真的不用去征询网友的意见,自己就可以决定了。别说让女儿姓李,她乐意让女儿跟PGONE姓都可以,但这种权利仅限于女儿在成年前。等到甜馨18岁以后,她就可以自己决定姓什么叫什么了,李小璐贾乃亮都干涉不了。
李小璐跟贾乃亮之间的事情,甜馨不会明白,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更不会明白,或许时间能说明一切,但绝对不是李小璐给女儿改名字就能说明一切得,真相应该是在未来,而不是孩子姓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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