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0351太原网

    生活
    兴趣
    便民
    其它
查看: 5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兰州:房产中介不得擅自代理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复制链接]

615

主题

615

帖子

185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85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7 07:0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社兰州 10 月 16 日电(记者王铭禹)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严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房产中介不得擅自代理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同时对当前存在的一些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向社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了规范,并提示购房者严格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记者 16 日从兰州市房管局了解到,由于经适房属于政策性住房,采取保本微利原则销售,其售价相比其他商品住房更低。因此,近年来一些经适房建设单位将历年来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经适房违规向社会销售,而不少购房者对经适房相关政策掌握有限,购买经适房后长时间拿不到房产证,造成很大风险;与此同时,不少房产中介也通过多种渠道代理销售经适房,进一步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增加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
兰州市房管局介绍,对于政府组织建设的经适房,住房保障部门需按照限定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企业单位集资建设的经适房在满足拆迁安置和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购买后的剩余房源,也需交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相关政策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统一公开配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销售。
同时,各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加强经适房监督管理,禁止委托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个人代理购房资格审核和房源销售分配等政府职能,对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经适房的违规行为,必须责令限期收回住房,并依规处理。(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351太原网X

0511.net镇江网 分享生活 温暖你我

0511.net镇江网|镇江大小事,尽在镇江网! 镇江网由镇江亿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建。镇江网汇集了镇江本地新闻信息,视频专题、国内外新闻、民生资讯、社会新闻、镇江论坛等。镇江网是镇江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门户网站,是镇江人浏览本地新闻的首选网站。...

点击查看详情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