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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网购2.5万元“不安全食品”要求10倍赔偿,法院:驳回! [打印本页]

作者: 优嫌    时间: 2021-5-14 16:23
标题: 男子网购2.5万元“不安全食品”要求10倍赔偿,法院:驳回!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子璇)长期以来,对于买到不安全食品,消费者主要通过单独起诉方式获得惩罚性赔偿金。可是,竟然有人专门以赚钱为目的打假,还获得了不少赔偿。5 月 14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淮安市洪泽法院获悉,日前,沈某多次从网络上购买食品药品,并分别以各种理由起诉,要求销售者、生产者退还货款,同时申请十倍赔偿。就在最近一次起诉中,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 年 11 月,沈某又在某购物平台上购买了由某商贸公司售卖的 " 人参鹿茸酒 52 度浓香型白酒 "36 盒,每盒 768 元,共花费了 25000 余元。随后,沈某用惯用的伎俩,以在酒中违规添加鹿茸、未标注人参生产日期及食用量为由,要求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 , 沈某近年多次大量从网络上购买食品药品,每次都以食品药品不符合安全为由主张赔偿,以此获利。法院认为,沈某购买涉案商品的时间、数量、方式均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其购买涉案商品并非是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而是以牟利为目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 " 消费者 ",这种用不诚信的手段进行打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沈某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的请求。
法院提示," 职业打假人 " 是指以赚钱为目的打假,利用商品过期或商品漏洞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财物的一类人或组织。他们专研消费领域的法律法规,穿梭于各大商场和食品店找这些商家的漏洞,大量买入这些缺陷商品然后跟商家协商或者直接起诉,以此退货并拿到赔偿款牟利,有的甚至演化成敲诈勒索,损害了真正维权消费者的声誉。这种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以恶惩恶,饮鸩止渴的治理模式不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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